您的位置: 首页\江阴频道\新闻中心\要闻
收养灾区孤儿要符合收养程序
【字号  
 

    “别哭!别哭!这是一场灾难,你们幸存活下来,就好好活下去。”总理安慰四川地震孤儿们的画面深深触动人心。记者从市红十字会了解到,目前红十字会接到许多单位和个人的电话,表达了想收养灾区孤儿的愿望。红十字会通过本报向热心市民作出解释:根据收养法等收养程序,灾区的孤儿会先被安置到灾区的福利院,如果灾后这些孤儿确定父母双亡,而且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,可以进入收养程序;也可以由政府出钱,找寄养家庭代养。

    据介绍,孤儿的确切数字尚在统计之中,确认为孤儿的孩子已经被送到了当地民政专门的福利院。四川省民政厅已开通两部收养咨询热线:028-84423064、028-84423065,热线已把各地的收养申请人记录下来。

    具体领养程序:收养人要满足四个条件:无子女,年满三十周岁,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,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。(沈凡想)

责任编辑: 于蕾

相关稿件

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: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新华网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新华社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新华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新华网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联系方式: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:010--63073424